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的奋斗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经校“三育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在“三育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评选表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系评选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和迎评促建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奋发进取,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等项任务,成绩显著;积极培养青年教师,有计划、有措施,搞好传、帮、带,教风建设成绩突出;本系人员没有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行为。
先进科室(含不设科室的处室)可参照以上条件进行评选。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教师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和迎评促建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严谨治学,积极参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出色的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无教学事故;能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理想道德、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等教育。为人师表,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教风影响和教育学生,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作出较大贡献。
2、“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迎评促建工作,承担并尽心尽力地做好社会工作,热心、优质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教育和影响学生,并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较大的贡献。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系、科室(含不设科室的处室。下同)在听取本人汇报“三育人”事迹的基础上,结合听取群众的意见进行初步评选、推荐,产生本系、科室先进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下达的名额);系、科室可根据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二)各院(部)要听取学生的意见。
(三)在系、科室确定初步候选人后,以党总支为单位召开会议,听取系、科室候选人情况介绍以及申报参加先进集体评选的系、科室“三育人”事迹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候选人进行审核。
(四)各党总支在确定本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对象后,填写登记表,并整理出1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于5月10日前报校工会。
(五)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对各总支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全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校党委审批后于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奖励
(一)凡被评为校“三育人”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者均由学校颁发奖状或证书,被评为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职称、职务的评聘与晋升的参考材料。
五、要求
(一)各单位可参照此办法评选出本单位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时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质量,真正把那些在“三育人”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树立学习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育人环境的优化,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开创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的新局面。
安徽工业大学“三育人”领导小组
200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