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张敏
摘要:微观经济学视角下,工会有其理想的角色定位及职能。以理想为标准,衡量现实的工会工作,高校工会还存在党政同化和职能异化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工会领导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对策及完善教代会运行机制的举措。
关键词:经济学、角色定位、职能、教代会
高校工会作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她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近些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高校工会会员人数迅速增长。目前,我国政府正积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不断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大学治理,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可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高校的用人模式、管理制度、劳动利益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这些变革使高校工会作为学校党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处在协调社会劳动关系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特殊位置,成为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在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服务大局工作中,在关爱女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体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中有着其他组织无法代替的作用。本文对理想工会组织内生存在的原因进行经济学分析,其中主要从工会与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入手,在工会垄断劳动力供给、强化对员工的代表功能,并对劳工福利报酬进行集体谈判、获得集体雇佣合同等经济学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理想高校工会的角色和职能定位。用理想高校工会的角色和职能定位为标准,梳理高校工会在角色和职能定位上的问题,进而提出有效的对策。
一、理想工会角色与职能的经济学基础
1.古典经济学工会分析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一项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的存在性在于优化资源配置(哈耶克,1991;库普受斯,1992;萨缪尔森,1992)
对于工会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新古典传统的“工会垄断说”则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工会的作用是通过垄断劳动力供给,形成劳动力市场的垄断价格(萨缪尔森,2010)。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劳动力价格并不是由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资源的稀缺性而产生的均衡价格,而是被扭曲的垄断价格,一个现象是,通过工会组织进行集体谈判的价格往往高于自由竞争的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赵忠义,2000)。这样,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就降低了。
虽然工会的存在从效果上看似乎并不经济,但在考虑工会组织自身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和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工会组织一个均衡的跨期选择是与雇佣方相互“妥协”(萨缪尔森,1992)。原因是工会如果不加限制地提高劳动力供给价格,则可能导致企业不能负担劳动力成本,抑制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因此,在劳动力享赋给定的情况下,工会可能增加失业人数,并最终导致会员对工会不满意(王帅、鲍静静,2012)。
考虑到动态跨期选择,工会的均衡选择将是,确定一个均衡价格,同时考虑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自身垄断地位、以及长期的综合收益(赵忠义,2000)。从这个角度说,工会存在的理性基础是,对劳动力提供方,保障其工资水平不会低于自由竞争的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工资水平;对企业来说,也能够保障其工资水平不高于垄断价格,从而在长期方面有利于整体社会福利水平的提升。
2.新制度经济学的工会分析
上述古典经济学传统纯粹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分析工会的存在性问题,没有进一步对这种组织形式进行制度分析。根据新制度经济学,任何一种科层组织形式存在的理性基础是其维护存在所需成本低于其达到相应交易规模所需的市场交易成本,上述科层还是市场的组织形式的存在价值恒等于其上述两种成本的差值。因此,组织的目的是降低内部或外部的交易费用,其终极职能仍然是优化资源配置。(科斯,1937)。
根据上述制度分析,工会存在的经济学基础是,工会通过对集体劳动合同的集体谈判,降低了员工个体与雇佣组织签订合同所产生的交易成本。从合约理论来看,一方面,集体谈判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降低个体谈判带来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工会专业化集体劳动力合同的签约职能,有利于集体劳动合同的谈判效率(罗伯特·考特,1994)。因此,在会员集体行动的基础上,工会通过会员侵权风险防范机制、集体发言机制、雇主侵权行为矫正机制、无效后惩罚机制等实现低交易成本的集体谈判和缔约行为(于桂兰、于楠,2008)。
二、高校工会角色定位的党政同化与职能异化表现
1.高校工会角色定位的党政同化
高校工会角色定位的党政同化,集中表现为工会已被同化为一个普通的党政管理部门。高校工会干部的工资均为学校人事部门发放,工会干部的晋升也是由学校组织部门决定。因此,从工会主席任命、工会干部编制、工资发放、职务晋升等方面考量,工会与学校其他党政管理部门相比,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高校工会也将自己视为学校党政管理的一部分,习惯以学校党政管理者的身份开展工会工作。例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学校各级党政部门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与检查监督。工会作为教职工的群众组织,其经费使用与开支,应按全国总工会相关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即可,如职工福利、文体活动、困难职工慰问金是可以支出的,但全国绝大多数高校工会都在等待观望,宁左勿右,很多日常工作都停下来。由此可见,高校工会的独立性已被党政同化。
2.高校工会职能异化
高校工会职能异化,具体表现为双代会职能虚化、维权机制不健全。目前,工会最基本的维护职能被模糊化,工会的主要职能被普遍异化为“福利工会”或“文体工会”。工会工作就是送温暖发福利、搞搞活动,时间一长,广大教职工印象就是对工会的工资中按时代扣会费,年节发发小福利,重要节点搞搞文艺汇演或体育活动等。教职工群体对高校工会的认同感不高。
教代会、工代会作为高校民主管理和代表教职工权利的基本组织,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对其提供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法律依据来行使权力,职能无法得到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教职工民主参与权的实现路径不通畅,民主管理热情不高,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职权被虚化与形式化的问题。虽然高校工会依法民主参与了学校重要问题的讨论与决策,但工会的民主管理职权缺乏完善保障机制,其意见或建议很少被采纳和重视,因而无法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教代会的筹备、会务及闭会期间的工作,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使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因此,专门设置提案工作委员会,广泛收集教代会提案,但实际调查中统计,有近五分之三的教职工代表从来都没有提交过提案,教职工对教代会提案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因为即使提交了,也经常出现不了了之的局面。
三、高校工会的角色定位的回归与职能改善
1.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高校工会主席选举模式
调查数据直观显示,我国基层工会的选举实质上是“党委委派制”,高校工会也不例外,其民主选举的方式不一,随意性较大,操作也不是很规范。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候选人的确定上,充满着高校党委的意志。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并非工会会员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选择的结果。所谓的选举程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基层工会选举的民主性和群众性,但更多是会员代表事后确认程序(乔健,2008)。工会主席选举中“高参选率与低参与热情、高通过率与低民主水平”(即两高两低)的现象在基层工会选举中相当普遍(黄耀革,2004)。
高校工代会的代表、二级工会的主席与副主席应采取直接差额选举,校级工会委员、主席与副主席采取间接差额选举。
工代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应是“海选”,即不设候选人的直选。各机关部处或系所中心工会小组事先不提名任何候选人,直接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按规定名额直接差额选举工代会代表。二级工会主要是指各学院、直属单位、学校机关或后勤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推荐候选人的方式主要有会员推荐、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因为当选者一般都是从候选人中产生的,是民主选举的结果和体现,因而候选人的产生和确定十分重要。如果候选人没有在民主的选举基础上产生,只体现部分人的意见,就体现不出选举的民主性与基层工会的代表性,选举结果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选举结果就没有公信力。无论哪种候选人产生方式,都是允许的。只要能符合候选人相关规定,候选人能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即可。
现行的选举中,大会主席团只是简单介绍候选人的名单与简历,候选人没有与会员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这对选举人、被选举人都是不公平的,因为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从而导致广大会员认为选举结果早是内定好的,只是走程序而已。这样选举出来的主席,大家也不会抱太多期望。因此,无论哪种方式推荐出来的候选人,均须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由本单位全体会员直接投票选举二级工会主席。
公开竞选的优点在于,竞选前候选人会作精心准备,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施政思路与个人风采以求得广大会员的支持。会员们会在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工作思路等方面相对了解的基础上,在投票前反复对比,慎重思考。他们最想知道的是候选人当选后能否代表他们的利益,能否维护他们的利益,能否为他们说话,为他们办事,从而有效避免了投票的盲目性,实现了好中择优。
校工会主席的间接选举。主席与副主席候选人的产生有两种方式,一是各二级工会主席自然当选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也就自然成为学校工会主席与副主席的候选人;二是学校党委或上级工会提名候选人,候选人全部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学校召开全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代表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出工会主席与副主席。工会主席设1人,副主席设置名额根据学校总会员职数来定,一般设2-3人。得票最高者即为主席,根据得票数依次为副主席人选。所有的选举程序均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进行。高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应为工会领导选举提供政治组织保障,既不插手于工会的独立选举,又保证选举程序的合法化与公正性。为保证党对工会的政治领导和全国工会组织的统一性,根据工会法规定,选举出来的工会领导班子应报高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批准备案。早在五十年前,当时的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就明确指出:“工会组织应该有一定的权利,这样更便于团结群众,更便于把事情搞好,并不是工会争权,问题在于群众应该有一定的民主权利,而工会是代表群众的。”(王永玺等,2013)
2. 完善教代会的运行机制
(1)夯实审议性职权,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目前,《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职权作了具体规定,就其职权的性质而言,可归纳为审定性和建议性两类。审定性职权就是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这是赋予教代会最重要的实职。因此,学校工会应加强对教代会代表的培训与指导,以加强代表的履职能力与责任感,在维护切身利益的同时,对在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职工队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从而提升代表自身参政议政的民主能力与水平,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运作效果。
(2)为教代会制度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一个制度安排的效率极大依赖于其他有关制度安排的存在”(R.科斯,A.阿尔钦,D.诺斯,1994)。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特征是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教授治学,实施民主管理。现代大学制度不仅涉及规范和理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而且还涉及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革,是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总和。教代会制度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与推进是其顺利实施的前提。
(3)完善教代会的民主评议校领导制度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教代会的一项基本职权,是完善高校内部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因此,高校应从评议方式 、评议程序、评议内容及评议结果的质量控制与运用等方面,规范健全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这对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具有重要意义。
(4)建立教代会的长效机制
按《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遇到重大事项,也可临时召开教代会。因此,应建立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制,强化教代会的职能。
一是设立教代会常委会,增强教代会的相对独立性。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承担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与会务工作及教代会闭会期间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等职责。而工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没有行政权力,很难有效行使教代会的相关职责。因此,应设立教代会常务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专门配备编制,负责落实教代会的各项工作及闭会期间教代会的职能,增强教代会的相对独立性。同时,制定相关的督办制度、考核制度、协调制度、表彰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既细化其职责内容,又明确其权力范围,进一步促进教代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二是修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完善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组织条例应对教代会代表的选举资格条件、候选人的提出、选举方式、选举原则、选举与罢免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保证教代会代表真正具有合法性、代表性。同时,条例还应具体规定行政、教师、教附及合同工人中的教代会代表比例,以保证教代会的全民性。从而真正使教代会能够担负起维护和主张教师重大利益的职能。完善和改进教代会的组织制度,有利于使教代会真正成为教师群体的聚合体。
三是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教职工知情权是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的前提和基础,教职工对学校的校情现状与发展规划知情了,才会主动深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校务公开作为高校民主的窗口,是高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重要路径,让广大教职工享有知情权,是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本要求。因此,要着力加强校务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广泛性、时间的及时性与地点的固定性,健全校务公开的程序与监督机制,确保校务公开的实效性与真实性,防止形式主义和随意性。
四是建立代表提案常年制,提高提案的质量与执行。提出提案并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是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也是职责所在。因此,一方面,教代会代表应主动努力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基础,加强调查研究,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写出高质量的、接地气的提案。另一方面,要建立教代会代表提案常年制,让提案工作成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要出台提案工作的相关规范条例,就提案的征集与形成、提案的审查与立案、提案的办结与反馈等环节规定一整套科学严谨公开的程序,让每一位教代会代表熟练运用,提高履职水平的同时也接受教职工群众的评议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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